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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人适合做流产

  哪些人适合做流产?流产是在错过了流产的时间(怀孕3个月内),又想中止妊娠时,才需要采用流产手术!流产手术具有一定有风险,希望能慎重!一般来说,对于三个月以上的妊娠需要做中期妊娠流产术,需要住院。妊娠12周~24周,用流产终止妊娠的方法,称中期妊娠流产术。这一时期的特点是胎盘已经形成,胎儿较大,骨骼变硬,娩出时需要充分扩张子宫颈。常用的流产手术有水囊流产、药物流产。但是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做流产手术的。下面是不适合做流产手术的人群。

  二:流产的使用情况

  1、患慢性肾炎的孕妇:有些病者本来就不宜怀孕,因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,促使各种症状加重,十分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。此种情况应当及早流产,结束分娩。

  2、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: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,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,出现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,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,可引起子宫内大出血,并会发生胎儿缺氧(窒息)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。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,应该流产。

  3、羊水过多的孕妇: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骤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常会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。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命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,应立即流产,终止妊娠。

  4、宫内死胎: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,应立即流产排除死胎,以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
  5、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:患这些疾病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,精力不济,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故而应当考虑流产。

  6、以超声波等检查,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,也需立即流产,促其娩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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